10月10日,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殘聯等6部門聯合下發《關于2025屆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7類畢業生可在10月21日至11月12日期間提交申請,求職補貼將按15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發放對象為貴州省內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在畢業學年積極求職的以下7類畢業生: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家庭畢業生;父母雙方(單方)或本人持有效《殘疾人證》的畢業生;城鎮零就業家庭畢業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的畢業生;孤兒(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畢業生。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在今年10月21日至11月12日期間,通過“貴州人社”微信小程序、“貴州人社”APP或登錄“貴州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官方網站(https://gzrswt.gzsrs.cn),根據操作提示完成注冊并登錄個人賬號,進入“個人服務—求職補貼—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模塊,按照系統提示,完整準確填寫個人申請信息后,點擊“提交”完成網上申報。
畢業生提交個人申請后,還經由學校初審、人社部門復核、學校公示等程序。12月10日前,各地財政部門將根據同級人社部門提供的用款計劃,按規定及時將資金撥付至同級人社部門。各地人社部門在核驗公示結果無誤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畢業生本人提供的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或者個人銀行賬戶。一次性求職補貼發放工作原則上應于12月20日前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同時符合多個困難類別的畢業生,只能選擇其中一種類別申報,不得重復享受。發放對象不區分省內、省外戶籍。申報過程中,相關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民政、農業農村、殘聯等部門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一旦查實,有關責任人將被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畢業生虛報冒領一次性求職補貼的,由所屬學校負責追回補貼資金并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檔案。(記者 李思瑾)